湖南常德出台两个“15条” 促进建筑房地产业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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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
4月21日,“常德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湖南省常德市政府出台两个“15条”促进建筑和房地产业稳健发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消息称,4月20日,常德市人民政府出台《常德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建筑业措施》)和《常德市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房地产措施》)两项措施,积极助推全市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稳定发展。
关于房地产业稳增长方面,《房地产措施》提出,常德市要实施购房契税财政补贴政策,加大大专以上学历及各类技术人员购房补贴力度。对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包括车位、车库和杂物间等)的购房人,按其实际缴纳的契税予以50%的财政补贴。在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以及高级技师补贴标准为200元/平方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及技师补贴标准为150元/平方米,全日制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及高级工补贴标准为120元/平方米,全日制专科生及中级工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
另外,常德还调整了土地出让费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项目资本金和预售资金监管模式。土地竞买预付款比例由出让起始价的30%下浮至10%,并延缓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间节点,由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清延缓至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清。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可先以银行保函形式替代,商品房销售后再从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中划拨。适当放宽预售资金解控比例,在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良好、开发项目销售资金全额归集、申请资金保证用于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开发企业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额度可在原规定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同时,还将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住建部门评定信用等级为A级或能提供银行保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后,可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但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年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费用,补齐相关手续。
在公积金方面,《房地产措施》提出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寓居民用户使用成本,积极开展“商改居”,支持商务办公、住宅建筑产品创新创优,鼓励开发第四代商品住宅,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稳妥处理既有开发行为遗留问题,推进处理停车位数量不足遗留问题等。
此外,鼓励开发第四代商品住宅,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提升商品房品质,有效改善居住环境,对符合第四代住宅建筑标准的房地产项目,可按一级企业资质标准办理预售许可。继续实施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防止房价出现较大波动,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据克而瑞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21年常德市商品房供应147.67万平方米,累计成交267.38万平方米,成交均价6580元/平方米,供求量价同比2020年均呈下降趋势。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常德市2022年3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下跌4.2%,二手住宅价格同比下跌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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