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完成农村房屋安全“体检”11.5万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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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掌上衡阳
▲1月8日,衡阳县樟树乡樟树村村民谢丰福站在屋后护坡工程前,脸上洋溢着冬日最温暖的笑容。
1月8日,衡阳县樟树乡樟树村村民谢丰福站在自家屋后刚完工的护坡工程前,脸上洋溢着冬日最温暖的笑容。对她家来说,这个寒冬最幸福的事,就是得益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即使天下暴雨,她家也不会遭受到泥水的困扰了。
谢丰福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兴建了一栋二层红砖房,由于房屋离后面山体太近,且没有开挖排水沟,每次下暴雨时,泥水直往家里灌,来势汹汹,挡也挡不住。一场暴雨下来,屋内地面泥泞不堪。
去年12月22日,衡阳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接到谢丰福家的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报告后,迅速安排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免费为她家提供了安全隐患整治方案,方案包括清除屋后原有的淤泥、砌一个3米高的护坡及开挖一条排水沟等。为早日消除安全隐患,12月23日,谢丰福便开始聘请专业施工队动工砌护坡。1月5日,经过近半个月的紧张施工,她家的护坡工程顺利竣工。
衡阳县有农村房屋20余万户,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4872户,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19万余户。为对全县农村房屋安全进行一次全方位深入彻底的“体检”和“治疗”,衡阳县制定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以乡镇、界牌园区为单元,以村庄、社区为网格,按照“发动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报、村(社区)和乡镇、界牌园区组织普查,完成信息采集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并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手机APP)、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专班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录入信息”的排查程序,依法依规对全县行政区域的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含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行政村、社区和界牌园区下辖行政村、社区范围的房屋)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全覆盖排查。排查重点主要包括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经过改造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及使用空心水泥砖或易燃夹心彩钢板建设的房屋等。排查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调查、建设审批手续调查、改造情况调查、用途改变情况调查、场地安全隐患排查、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及防灾隐患排查等。
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衡阳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产权人(使用人)是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整治主体,要求各地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情况告知产权人(使用人),引导产权人(使用人)搬离危房,并免费提供整治方案。同时,在县、乡、村三级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督促指导产权人(使用人)按照整治方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实行整治,做到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清零。
截至1月8日,全县已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并录入信息115870户。其中,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110276户,农村非自建房722户,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4872户已于去年12月25日全部排查完毕。通过排查发现安全隐患53处,已完成整治35处,其余18处正在整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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