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交通违法处理新规由3月1日调整为9月1日

衡阳资讯助手1 2018-02-28 09: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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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1日起,不能再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交通违法。"近日,这样一则消息在网上流传开来。几日内,衡阳市诸多驾驶人纷纷扎堆涌入交通违法处罚中心,处理相关业务。2月27日,记者从衡阳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绑定强制核查日期由3月1日调整为9月1日,因此驾驶员处理交通违法信息无需急于一时。 2月27日上午,记者

"自3月1日起,不能再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交通违法。"近日,这样一则消息在网上流传开来。几日内,衡阳市诸多驾驶人纷纷扎堆涌入交通违法处罚中心,处理相关业务。2月27日,记者从衡阳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绑定强制核查日期由3月1日调整为9月1日,因此驾驶员处理交通违法信息无需急于一时。

2月27日上午,记者在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中心看到,整个处罚大厅里人山人海,各个办理业务的自助机和人工窗口前都排起了长队。门外,还有源源不断的人赶来"销分"。市民张先生已经足足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他告诉记者:"原以为新规会在3月1日实施,担心实施后交通违法处理不了了,所以赶着来办业务,没想到排队的人这么多。"

处罚中心的工作人员王芳表示,自从网络消分新规发布以后,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员来处理车辆违章,现在一天的工作量相比平时成倍地增长。

据了解,为防止发生驾驶证被盗用扣分,打击买卖记分违法行为, 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管局日前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凡是通过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或通过交警处罚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交警提醒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不会对窗口办理产生影响,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去处理。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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