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衡阳10起典型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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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阳晚报综合
全市进入森林防火特护期以来(1月15日-3月5日),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警种优势,坚决打击野外违法用火犯罪行为,有力遏制了森林火灾的高发态势,确保了生态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截至目前,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车117车次,警力283人次,排查重点区域2647处,走村入户3553户,张贴宣传警示标语4892份,破获森林火灾刑事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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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罗某(男,77岁),衡阳县关市镇贞福村村民,2021年1月13日因在本村干农活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监视居住。
2犯罪嫌疑人丁某(男,90岁),衡东县洣水镇荆茗村村民,2021年1月13日因在本村山上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监视居住。3犯罪嫌疑人廖某(男,61岁),衡东县草市镇丫塘村村民,2021年1月13日因在本村干农活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取保候审。4犯罪嫌疑人阳某(男,57岁),衡东县吴集镇龙化桥村村民,2021年1月13日因在本村干农活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5犯罪嫌疑人肖某(女,67岁),衡山县开云镇九龙村村民,2021年1月13日因在本村山上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6犯罪嫌疑人邹某(男,63岁),衡阳县曲兰镇杨柳村村民,2021年1月13日因在本村祭祖燃放礼花引发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7犯罪嫌疑人肖某(男,67岁),衡山县开云镇九龙村村民,2021年1月14日因在本村干农活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8犯罪嫌疑人彭某(男,57岁),郴州市人,2021年1月15日因在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新塘村乱扔烟头引发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9
犯罪嫌疑人曾某(男,69岁),衡东县荣桓镇横板村村民,2021年1月15日因在本村乱丢烟头引发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取保候审。
10犯罪嫌疑人李某(男,72岁),耒阳市南阳镇仁里村村民,2021年1月20日因在本村山上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取保候审。火灾安全无小事希望大家能从以上10起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防火意识
严格遵守政府防火戒严令
对违反规定擅自野外用火行为
一律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千万不要觉得森林火灾离我们很遥远一时疏忽
就有可能酿成悲剧
请牢记!
森林防火“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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