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晟:2700万港元违约债务和解 获法院撤回清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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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网
3月12日,福晟国际(00627.HK)发布公告,该公司已获取加盖印文的文件:香港高等法院颁令撤回债权人此前提交的清盘申请。
福晟国际由28岁的“地产二代”潘浩然控制,潘浩然的父亲为近期因为债务危机进入公众视野的福晟集团的控制人潘伟明。
公告称,本公司与清盘申请人已商定关于此前可转债的支付总金额,达成和解后公司于2月底之前履行还款计划下的责任。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刊发內幕消息称,因福晟国际无法结付所欠2700万港元债务,债权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申请对福晟国际进行清算。
但当时福晟国际在公告中也指出,收到申请消息后,公司已经与申请人就还款计划签订新的书面协议。据此清算计划将被撤回。
福晟国际债务实质违约
福晟国际在公告中描述了内幕消息的细节。
2020年12月29日,该公司收到消息,申请人陈阿菊根据公司(清盘)程序2020年第444号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清算的呈请。该清算申请的聆讯将于2021年3月24日上午10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进行。
公告显示,陈阿菊的申请是根据福晟国际2017年12月1日签立的债券文件。福晟国际应当偿还陈阿菊本金为2700万港元的无抵押可赎回可换股债券。该债券于2017年12月1日发行,并于2020年12月1日到期、年化利率为9%。
这笔可换股债券要追溯至福晟国际借壳前夕。潘氏家族收购福晟国际的前身佑威国际时,选择现金和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收购对价。总代价为15.11亿港元分为两部分支付,支付1亿港元现金之外,其余的以每股0.22港元价格发行64.15亿代价股份。
对价总是落袋为安好,当时佑威国际的控制人选择将配售的股份转售。配售代理将64.15亿代价股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向不少于6名本身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之股份承配人配售27.27亿股配售股份;第二部分为向不少于6名本身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之可换股债券承配人配售本金额合共2亿港元的可换股债券。
承配人与福晟国际在“可换股债券之主要条款”中约定,承配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随时赎回当时尚未行使可换股债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未被赎回、转换及注销的各可换股债券将于到期时按100%未偿还本金额赎回,连同到期时累计之未付利息。
福晟国际2020年中期报告显示, 至2020年6月30日,该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配售的可换股债券,尚未转换的本金额为2700万港元。
家族企业出事前已做切割
在福晟集团债务危机公开之前,潘伟明试图保全福晟国际及儿子潘浩然。公开资料显示, 2019年9月,潘伟明与自己的儿子和其控制的福晟国际进行切割,宣布将自己持有的福晟国际的股份转给潘浩然,由此,潘浩然持有福晟国际56.45%股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切割的同时,潘伟明将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中山港的一个在建物业项目,即福晟钱隆湾畔装入上市公司。福晟国际2019年年报显示,2019年9月,公司以1.5亿元人民币代价收购中山市正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其股东贷款。
这笔交易的卖方为广州福晟置业有限公司,是潘伟明控制的福晟集团间接拥有88%股权的附属公司,而福晟集团由潘伟明及其妻子陈伟红分别拥有90%及10%股权。
没有福晟集团的支持,福晟国际发展不畅。2019年10月10日,福晟国际股价较高跌幅超七成。该公司在发布股价及成交量不寻常波动自愿性公告时表示,董事会确认,其并不知悉有关公司股价或成交量变动之任何原因,公司运作一切正常。
尽管2019年的最后几天,闽系房企世茂集团和福晟集团召开发布会,世茂集团介入福晟集团,帮助盘活销售,处理债务危机。截至目前,福晟集团债务危机处理并无太多进展。
家族企业重组无起色,潘浩然控制的福晟国际财务状况急转直下。该公司2020年中期报告显示,期内,公司亏损约人民币3.86亿元,而2019年同期公司尚盈利1.05亿元。
至2020年11月,福晟国际发布公告,公司考虑出售包括企业广场3期物业在内的香港资产。截至目前,尚未就出售企业广场3期的权益达成任何具约束力的协议。福晟国际中期报告显示,企业广场3期建筑面积为6763平方米,其拥有100%权益。
截至3月12日收盘,福晟国际每股报0.03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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