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住建局印章冒充签字 开发商高管提取监管账户上亿资金获刑

衡阳资讯助手1 2021-02-22 08: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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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款、意向金被集团调走使用,四川安岳一楼盘的业主在购房后合同无法备案,开发商高管因此向集团借款1.05亿元存入银行监管账户用于备案。

来源:红星新闻

售楼款、意向金被集团调走使用,四川安岳一楼盘的业主在购房后合同无法备案,开发商高管因此向集团借款1.05亿元存入银行监管账户用于备案。但随后,开发公司总经理张某竟安排下属伪造安岳县住建局印章,并冒充住建部门股长的签字,将监管账户中的上亿元资金提出并归还集团。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张某及联系他人伪造印章的杨某因此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均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庭审现场,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截图

此案事隔近两年才东窗事发,源于涉事集团内部员工的报案。据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所提供的证据,去年8月20日,涉事的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向安岳县公安局报警,称集团董事长李某及集团全资子公司四川新视野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有伪造印章嫌疑。随即,安岳警方立案侦查。

去年12月,四川中迪禾邦置业有限公司代四川新视野置业有限公司,向安岳县房管局转入监管资金4000万元。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8月,四川新视野置业有限公司在安岳县开发的中迪国际社区项目开盘,所收取的售楼款、意向金等资金未存入银行监管账户,被中迪集团调走使用,导致业主购房后合同无法备案。时任四川新视野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张某向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另案处理)汇报后,借款1.05亿元到新视野公司银行监管账户用于备案。但李某要求张某在备案后短时间内必须将资金还回集团,张某表示只有通过伪造印章的方式才能短时间内将监管账户资金转回,李某未予反对,并让张某联系集团副总丁某。

张某联系丁某等帮忙伪造印章未果后,2018年10月的一天,张某将下属杨某及公司财务李某某叫至办公室,安排杨某去伪造一枚安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印章,并安排李某某冒充安岳县住房和建设局股长邱某签字,用于提取监管资金。

杨某通过小广告上的联系电话让他人伪造了印章后,持伪造的安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印章加盖在《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申请表》上,由李某某冒充邱某签字,分两次从新视野公司银行监管账户将资金1亿余元提出归还中迪集团。

安岳县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杨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

据此,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两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去年12月30日,安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人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均缓刑1年,并处罚金各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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