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穷窝 奔小康丨4.2万搬迁群众告别“穷窝”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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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衡阳日报
年历翻开新的一页。刚刚收官的“十三五”,衡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也画上了圆满句号。
根据市联席办统计数据,2016年以来,全市共投入资金24.63亿元,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266个、新建住房面积约104.46万平方米、12744套,4.2万多名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喜迁新居,全部实现脱贫,群众满意度达100%。其中,衡阳县、衡南县、常宁市等县市易地扶贫搬迁经验被国家、省作为典型推广。
尊重意愿,应搬尽搬一户不漏
易地扶贫搬迁,首要在于精准核实搬迁对象。
各县市采取“先定区域、再定对象”的识别方法确定搬迁对象,确保了应搬户一户不漏,非搬迁户一户不进。
同时,对标搬迁条件和对象,开展村社初审、乡镇复审、县级审定,保证搬迁对象符合政策规定。通过精准识别,“十三五”期间衡阳市最终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为42029人,搬迁对象识别精准率达到100%。
搬迁对象数万,需求各异,尊重和满足他们的意愿至关重要。
各县市按照“城乡统筹、布局优化、集约用地、规模适度”原则,将安置点选择在资源优势突出、开发潜力较大、产业基础较好、就业创业便利的地区,做到选址科学合理。各县市根据进村入户摸底情况、搬迁户意愿和选择,采取了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及进城购房等多元化方式。
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全部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和分散自建的建设模式。各县市成立了建房理事会,对住房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把关;严格控制好人均面积不超25平方米、每人自筹资金不超3000元、户筹资金不超1万元的底线标准。
对于统规自建、分散自建或购房安置的搬迁户,严格按照每人较低不得低于2万元的补助标准,根据建房进度及时将资金补助到位。对超面积建房、原地建房等违反政策建房搬迁户,责令立即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补助。经过市联席办的多次督查督办,全市目前无1例违反政策建房和违规补助的现象。
配套齐全,生活舒适幸福栖居
安家是首要,会考虑吃穿住用行是否方便。
衡阳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3月就印发了《衡阳市“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从搬迁对象确定到资金筹措渠道、从安置方式选择到安置区建设内容、从住房建设补助标准到后续资金管理、从用地规划调整到后续产业发展……既统筹住房建设、群众居住安全、增收致富、生活配套等多种因素,又把户型、建设标准、建设质量等细节都考虑在前。
选址上,做到“三靠”(靠园区、靠景区、靠产业基地)、“五进”(进城区、进集镇、进社区、进乡村旅游区、进中心村和聚居点)、“五不选”(有地灾隐患的不选、无发展后劲的不选、基础难改善的不选、上学就医难的不选、群众不满意的不选),从规划入手解决群众生活品质和发展能力提升的问题。在户型上,各县市按符合面积标准、民居传统、地形地貌、功能要求等统一设计;在住房建设上,杜绝了住房面积超标、拔高建设标准、超豪华装修等现象。
为确保住房质量安全,全市3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项目全部由湖南省重点企业统一设计、统一施工,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保证了项目进度。
易地搬迁的过程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部分。
所有安置项目,配套建设水、电、路、通信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其中硬化水泥路313.15千米、铺设各类管网390.9千米,新建污水和垃圾处理站1193个,配套建设幼儿园17所、小学18个、村级卫生室46个、社区活动室93个。完善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实现了全覆盖。集中安置点附近都有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店、银行,极大方便了搬迁群众的生活。
通过一系列措施,全市涌现了一批工作典型,其中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十三五”搬迁工作担当有为集体,常宁市西岭镇石山安置点被国家发改委评为“美丽搬迁安置区”,衡阳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验在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推进会上推广。
引导扶持,增收致富迈步小康
能否增收致富,事关搬迁户住得安稳的长远之道。各县市通过拓宽帮扶模式、发展脱贫产业、促进创业就业等多种方式,解决搬迁户的后顾之忧。
各县市运用“后续扶持发展专项资金+新型经营主体+搬迁户”的精准利益联结机制,利用专项资金对带动作用大、经营效益好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实现经营主体产业发展有资金、搬迁户增收有渠道的“双赢”产业帮扶目标。经营性收益、工资性收益、分红性收益、资产性收益多样化模式让搬迁户有足够的选择空间。
同时,全市因地制宜发展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选择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见效快的项目支持搬迁户增收脱贫。耒阳市导子镇罗五成通过香猪养殖,2020年收入接近30万元,被国家发改委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励志典型在全国推广。
围绕搬迁群众发展产业和就业需要,全市开展细致调查摸底,对搬迁户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确保每户有能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1人掌握脱贫发展技能并实现就业。
此外,引导扶持政策还包括:鼓励依托异地商会,对接中心城市、沿海地区企业,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优先安排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就业;通过税费减免,引导支持搬迁对象从事相关服务业;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利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商业门面等配套物业建立“扶贫车间”……
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市后续帮扶覆盖率达到100%,引进扶贫车间122个,吸纳搬迁群众劳动就业1200余人。有就业意愿的搬迁群众1.37万人,已实现就业1.36余万人,就业率达99.79%。实现了有劳动能力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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