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全力打造营商环境的“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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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阳日报
衡阳日报讯(记者向吟吟)“您好,这是我们的廉政反馈表,如果您认为此次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有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可填写此表,向我局反馈,我们将严肃处理”。10月14日,在特变电工衡变公司,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完公司的环保设施后,主动向企业发放一张廉政反馈表。企业可在执法检查结束以后数天内再递交,不需要当面递交给执法人员,让廉政反馈表真正发挥作用。这是市生态环境局提升监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之一。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既严格执法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执法新模式,全力打造营商环境的“碧水蓝天”,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认同感、获得感。
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该局充分利用日常监管发现、人民群众举报、监测数据反映等各渠道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坚持从严从快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今年1--9月,全市共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83起,其中行政拘留11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起。全市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件,有力地维护了区域环境安全。
严格执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该局制定出台《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全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递交了《执法廉政承诺书》;在“双随机一公开”及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中,向被检查企业发放《执法人员廉政反馈表》并公布监督电话和反馈邮箱,接受企业对执法人员的廉洁监督。
同时,全面推行执法正面清单和免罚轻罚制度。该局制定出台了《衡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录》,将全市166家企业(重点是民生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手段,减少非现场端执法,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印发了《关于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创造良好营商执法环境的通知》,对首次发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且问题轻微、非主观恶意、未造成危害后果,企业立行立改且达到整改要求的,按规定免于处罚或轻罚;对立即整改存在困难的,视情况给予企业一定的整改时间,限期整改,充分体现执法的“温度”和柔性,从而更好地推动企业自主守法。
市生态环境部门还不断提高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效率,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积极打造高效透明的营商服务环境。在全省先行先试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试点,积极探索推进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行政审批职能按程序赋权给园区,并明确“审批不过夜”要求。今年以来,该部门对27大类74小类行业项目简化或豁免环评手续,共实施“不见面”行政许可审批2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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