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型共有产权房 :5年后可入市交易,政府部分只取原值

衡阳资讯助手1 2021-01-04 08: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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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委员会发布《关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镇树村棚户区改造B-1南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等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修改了海淀树村和朝阳区金盏乡小店村3个地块的竞买规则,试点施行“限地价、竞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竞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的挂牌方式。

来源:澎湃新闻

2020年12月31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委员会发布《关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镇树村棚户区改造B-1南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等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修改了海淀树村和朝阳区金盏乡小店村3个地块的竞买规则,试点施行“限地价、竞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竞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的挂牌方式。

在该公告中明确提出,3宗地块设置土地合理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达到土地合理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现场竞报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程序。

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通过开发商现场竞报来确定,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地块内的每套住房份额一致,购房人持有的产权份额为扣除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后的产权份额。

同时,宗地设定有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预设份额,当现场竞报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达到设定的预设份额时,转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投报程序。该类住房属于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商品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这意味着北京将出现一种“新型共有产权房”,这是一种商品房,购房人购买的时候只需要支付个人比例的房款,房屋五年内不得出售,五年后可以再上市交易,届时政府只按照原值取得政府那部分比例的房款。

有专家认为,此次设置的地价上限以及加入政府产权比例,可以抑制开发商高价拿地,起到抑制高地价的作用。

根据此前的挂牌公告,海淀区的这两宗居住用地总出让面积约10.97万平方米,当时的起始价合计达118亿元,两宗地块均为海淀区海淀镇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其中,编号京土整储挂(海)[2020]048号地块,其名称为“海淀镇树村棚户区改造 B-1 南地块 R2 二类居住用地”。该地块土地面积约5.2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8.32万平方米,起始价为55.9亿元,起始楼面价为67187元/平方米。另一宗编号京土整储挂(海)[2020]049号地块,其名称为“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镇树村棚户区改造B-1北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地块出让面积约5.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9.24万平方米,起始价为62.1亿元,起始楼面价为67207元/平方米。

这两宗地块的挂牌竞价截止日为2021年1月14日15时。

另一宗伟编号京土整储预(朝)[2020]016 号,地块名称为京市朝阳区金盏乡小店村3005-08地块,建设用地面积3.89万平方米,位于朝阳区金盏乡,规划建筑面积 ≤5063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起始价25.83亿元。挂牌竞价截止日为2021年1月21日。

此外,这三宗不限价的纯商品住房的售价将严格进行价格指导,明显偏高的是不发预售许可证的。

对于“新型共有产权”住房购买后的出租或再出售,公告规定,已购住房用于出租的,租金收益全额归购房人所有。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五年内不得转让,再次明确政府鼓励自住、抑制投资投机的决心和措施。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购房人持有的房屋产权份额,同时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一并转让,政府只按该类住房首次上市时的销售价格乘以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取得购房款。

转让对象为符合北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家庭,转让对象获得的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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